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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习惯讨好
只能默默转身走掉
海潮拍打着玻璃桥
我们知道容颜易老
谁都矜持一句想要
要一辈子一起走到”
在音乐创作上,雨烟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她写得歌曲几乎没有不火的,只是因为太过低调,大家只知道她的笔名,从来不知道著名的词神居然是个年轻貌美的姑娘。
悠扬的歌声宛如天籁,引得林间鸟雀应和鸣唱,海浪阵阵像是在给她打节拍。
五个奔跑中的人不知不觉放轻了脚步纷纷看她。
清晨的风吹起她额前肩头细碎的发,好看的眼睛闭着,却更衬得睫毛纤长,金色阳光斑驳洒在她的身上,他们热爱的迷彩绿在这个姑娘的身上像是释放了自己最大的魅力,让他们沉迷。
就像是山间的精灵,不小心落入他们的营地,在这里愉悦歌唱。
他们的动作放轻,再放轻,最后纷纷停下,专注看着只属于他们的演出,连曲子离的表情都有一瞬间的柔和。
何默站在所有人身后,他不敢上前,他怕自己像孤狼一样的目光会被人看到,怕自己遮掩不住的深沉爱慕会吓坏所有人。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爱上她,他的血是冷的,训练他的教官都说他是天生的狙击手。
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产生热血的感觉,包括他的家人,都说他是冷血动物。
冷血就冷血吧,他觉得没什么不好。
可是那一晚,高倍镜下看到的她,让他明白了自己不是冷血,只是还没遇到让自己沸腾的东西。
他想将她占为己有,想狠狠揉碎她无辜的表情,这种渴望一日强过一日。
终于在看到眼前这一幕之后爆发了,他满心的占有与爱慕再也无法压抑,看着雨烟的眼神就像是看着一只猎物。
雨烟一曲唱完,正想像往常一样把本子拿出来记录音符,一回头却被几个站在那里的大男人吓了一跳。
见她又恢复了小兔子一样的神情,秦科露出了有些不怀好意的媚笑
“小兔子,你会不会唱张惠妹那首《火》?”
雨烟愣了一下,她是音乐人,自然听过这首很红的歌,一时不明白他意思,再想想歌里头如喘似泣的唱腔,瞬间小脸爆红。
“秦哥哥,你!
流氓!”
秦科哈哈大笑,看着她慌忙逃窜的背影大声道
“哪里流氓了?你唱肯定很好听啊!”
雨烟在本子上记录自己的灵感,就算永远也出不去了,这也是她的爱好。
外头季严带着他们开会,岛屿的气候大多会有雨季,虽然帐篷都是防水的,但是如果不做好工事,雨季到了也是会有很多隐患。
当下季严决定将外头的沟拓宽至两米,继续在里圈打上木桩,这次要带根的,争取能成活。
在小河里搬运鹅卵石和比较平整的石头将营地铺好,然后搭建木板和石头房屋。
防止台风和暴雨来袭的时候帐篷扛不住,另外厕所和浴室也需要搭建。
这一忙碌就是一周,几个人忙得无暇顾及吃喝,雨烟脚伤好了以后自发揽下了负责伙食的任务。
雨烟的父亲忙碌于生意,并没有太多时间照顾她,后妈更加不会理她,因此很小她就需要自己做饭。
每天他们打来猎物收拾好把肉交给她,她会烤、煎、煮,换着花样给他们做。
也会在他们有空的时候跟着去附近采摘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
几个男人都不挑剔,对她的手艺也很买账,通常都是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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