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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是一秒,兰西的手臂便被对方甩开。
兰西不以为杵,继续发表对于传说中的墨书大大森森的爱,最后甚至将自己刚刚看完的《原始纪》推荐给玄墨:
“你一定没有看过吧?快去看!”
玄墨:“……我看过。”
他写的书,怎么可能没有看过?
见兰西还要再说什么,玄墨的眼风扫了过去,眼前的人鱼打了个寒噤,乖乖地缩着脖子滚去洗漱。
来到教室,宋萝笑眯眯地看着他:“又熬夜了?”
兰西打了个哈欠:“嗯。”
“其实墨书以前的文也很好看。”
很明显,宋萝也是这位大大的脑残粉,故而对兰西熬夜的原因心知肚明。
而脑残粉其中一个特点就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喜欢的东西推荐给别人。
兰西的眼睛又一次亮了。
记下宋萝推荐的几本文名,兰西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身旁的玄墨依旧在看一本兰西读不懂的书,只是这一回,自认为拜读过绝世好书的兰西对玄墨手上的书籍产生了点儿兴趣。
“好看吗?”
兰西撑着脸问。
玄墨转过头。
“我说,你手上的这本书,有《原始纪》好看吗?”
玄墨回想沉吟片刻,认真回答:“和它相比,墨书迄今为止的所有书,都算不上高明。”
兰西沉默片刻,同样认真地问:“请你再说一遍。”
玄墨放下手上诺奖得主的成名作,淡淡道:“和它相比……”
“够了!
那个……我说,不用重复了。”
兰西哼唧一声,背对着玄墨垂头坐下。
玄墨将视线回到手中的书籍上,但注意力却不知道飘去了哪里。
——正是每一次在阅读这些人类文学名宿的书时,他才能清楚地体会到自己的缺点,明白现阶段所取得的赞扬、肯定只是虚妄,未来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当然,他也不曾有过自卑之类的情绪,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在如今浮躁的时代里也算不得差。
可是,人鱼他为什么会喜欢“墨书”
呢?
是初接触网络文学觉得稀奇?还是凑热闹喊喊口号,没有几日便喜欢上了新的作者,有了新的爱好,将所谓的墨书大大放置在一边。
以他对这条鱼的认知,大概后者的可能性更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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