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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道行远在我们之上。
也就是说,现在唯一的法子就是快点熬到去无神谷,到时候有两位紫阳陪着,小女孩儿自然不敢来犯。
但我却不这么认为。
靠别人不如靠自己——我们不是还有一个天胎吗?
“你把天胎放到哪儿了?”
我问,沈临风从二楼拿下个小瓷瓶来。
他拔了瓶口的塞子,摇摇瓶身。
我看到一团烟雾从瓷瓶里喷涌出来。
随即,光芒流转之处缓缓坐起一个人形,看模样是个三四岁的小孩子。
“我一直拿零碎的魂魄喂它,现在能凝出个形来了。
你要真的想养就得让它认主,认主之后以血供养,还要带它去吞噬魂魄,不然有反噬的危险,你考虑一下吧。”
沈临风说道。
我看着柜子上那个小孩子,它也直直的看着我。
仔细一看,这是个小男孩儿。
他的皮肤白的接近透明,几乎能看到皮下蓝紫色的血管。
不知是不是它不吃人的缘故,小孩儿看我的眼神里没有一点煞气,反倒有几分孩童特有的天真。
我抬手摸了摸它的小脑袋,小孩儿半眯着眼睛很是舒服的样子蹭来蹭去,毛茸茸的小脑袋在我手心里蹭来蹭去,活像我小时候养的小奶狗。
我笑了笑,决定要养它了。
沈临风给了我一把小刀,划破手指之后滴血在小孩儿的嘴中。
血珠儿很快从皮下渗出来,看到血之后的小孩儿也没了之前的矜持,扑过来大口吮吸着。
不过他也不贪,没过几秒钟就放开了我的手指,擦擦嘴乖巧的坐在旁边。
吸食了血液之后她的皮肤不再那么透明,看着跟个普通小孩子差不多了。
我伸出手去摸了摸他的头,没想到小孩儿一下钻到我怀里,抬起头咯咯笑着叫了声:“爸爸!”
我吓了一跳,我连正儿八经的恋爱都还没谈过一次,从哪儿蹦出一个这么大的孩子来?
可是不让他这么叫我,他又一脸难过,嘟着小嘴怨妇一样看着我。
几番犹豫后我们各让一步,让他做我的弟弟,和我一样姓陈。
名字嘛,此时正是午夜,索性就叫陈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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