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姿宜摇头。
“我没有。”
她的生命中,只有剑。
正如洛南之前所说的,从出生起,她就感觉自己是个陌客,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
只有握剑的时刻,她才能感觉到一丝真实。
所以她无比刻苦地投入练剑,因为只有练剑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是真正地活着。
“算了,那留个电话吧。”
“也没有。”
洛南苦笑:“我真怀疑你是不是活在现代社会。
那我怎么联系你?”
林姿宜摇摇头。
“好吧,有缘再会吧。”
洛南有些遗憾。
他还想和林姿宜多聊聊,毕竟是“老乡”
。
之后的飙车,洛南没兴趣观看,便叫了辆网约车回家。
上车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有三道目光落在他身上。
他默默地注视了田静眉片刻,又对林姿宜点点头,冲余梦娇挥了一下手,毫不留恋地钻入车里。
……
洛南离开后,司马诚走近林姿宜:“刚才是怎么了?”
“过了一招。”
司马诚疑惑地看着她,“我怎么没有发现。
谁赢了?”
林姿宜摇摇头,没有回答。
心里却得出结论:如果洛南认真出手,一个刹那自己就会死。
实力的鸿沟,无法填补。
除非,自己的剑能更快,更强,精神也化作一柄利剑,能斩破虚伪。
但那一定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
司马诚兴致不高,没有亲自下场飙车。
话说他现在几乎成了圈子里的笑柄,虽然没人敢上前对他说“听说你被人揍得屎尿都出来了”
,但暗地里的嘲笑总是少不了。
也亏得司马诚有颗大心脏,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要不然他至少得把自己关在屋里一两年,等风头过去再露面。
等飙车结束,司马诚载着林姿宜回别墅。
林姿宜是取代林虎,这段时间充任他的保镖。
据说是他爷爷辈曾经有恩于林家,所以林家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派出杰出子弟来为司马家的人充当保镖,保障司马家的安全以报恩,再则也是为了游历红尘。
林姿宜虽然漂亮,司马诚却不敢对她动歪心思,毕恭毕敬地,就像供奉祖宗一样,毕竟他亲眼见过林姿宜大发神威。
到了别墅,停好车,司马诚屁颠屁颠地为林姿宜拉开车门。
想我魔道行事,向来都是逆天唯我,逍遥自在,所过之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腥风血雨!只要杀杀人,喝喝血,就能够把魔功练了,证道大逍遥大长生,这是何等的快活?师师父,不喝血,改改喝蕃茄汁行不??纳尼??!嗯,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十世善人穿越到异世界,继续拼命争做好人好事的励志故事...
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远古年代,比炎黄更遥远的祖先,大地苍茫,血气满天。 这是一段属于人族的悲惨岁月,比厉鬼更凶残的百族,烈火焚城,战血纷纷。 这是一团沉睡亿载的强者之魂,比阳光更炽烈的热血,战尽八荒,血染九天。 在这里,人族只相信自己,不求仙,不拜神,不礼佛,因为他们都是敌人! (人皇书友群246558156,欢迎加入。)...
历史可以改变,可以创造!以铁血挽回国运,扬国威于万里之外,复兴中华,一切从1852开始!...
小道士王野下山当天大师姐送你十亿酒店,跟着我混二师姐医者仁心,小野来我医馆当神医三师姐师姐要带你征服整个娱乐圈五师姐小野,今天起,你就是我鉴宝行首席鉴宝师六师姐与我翱翔蓝天,周游整个世界四师姐跟着四师姐走,指定没错哎师姐太强,真是烦恼!...
这是一个没有潘乐任何痕迹的世界,连他所喜爱的歌曲电视乃至电影都不存在。所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娱乐圈里该有的人一个都不少的存在着。他可以一个个把她们发掘出来,亲手捧上巅峰并以此将这个世界一点点改造成为他熟悉的那个世界,以此来慰藉自我!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做一些上辈子就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让自己所欣赏的她们不至于被什么奇怪的东西给玩坏掉。比如选一枚最爱的大美妞造孩子!(有书友说这本书是日常生活流还有朋友说这是轻松流我想说这只是本正三观正能量的小说!)...
在异世界里,兽人一族中强大的萨满祭司,偶然间救下一名人类女孩。通过女孩,他认识到自己阅历的不足,并开始了解这个除了弱肉强食法则以外的新世界。当他将新奇的文明带给守旧狂野的部落时,又会发生什么呢?PS第一人称视角描述一名有想法的兽人萨满生活,请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