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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行乞时,方守因不小心手触到了权贵马蹄后的一小撮白毛,故被对?32??的家奴,围起来一顿暴揍。
全然没顾忌这小乞丐不过是一个骨头都没长成的孩子,那几个家奴下手颇为狠厉,俨然未曾留手,而再加上眼前的这个娃娃,不过是一个浑身脏兮兮的、连身份都没有的卑微乞丐,那下起手来,更是没轻没重的。
而就当方守被打得奄奄一息之际,围观人群中忽然传来了一声威严的爆喝:
“呔!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
尔等纵容家仆当街殴人,是不将我朝律法放在眼里的吗?”
“何人多事?”
其中一个明显是头领模样的家奴,穿过了人群,来到那多管闲事的人前,当即抬手便要给对方一个耳光,可没等动手,便被对方反手擒住,单膝跪倒在地,吃痛地大声告饶:
“哎唷,官爷!
小的不知大人来此,触了您的眉头,当真该死!
该死!
!”
说着,他还边用另一只手,狠命地抽着自己耳光,那“啪啪”
的声响无比清脆,打得在场的看客都一阵心悸。
“哼!”
来人,是一个官爷。
那一身干练的长衫,腰间的雷纹皮带上,栓了一枚代表了官府的令牌,虎背熊腰,身材魁梧,有一对硕大的虎目,此刻正不怒自威地,盯着那一干人等,只淡淡地吐出了一个:
“滚!”
当即,那平日作威作福惯了的权贵,连忙带着一帮家奴打手,灰溜溜地离开了闹市,转瞬便跑得没影儿了。
而被那官爷擒住的家奴,也被放开了束缚,一溜烟儿地钻进了人堆里。
当今大玄,要求任何死刑,都需经由中央复核、皇帝打钩方可执行,这也就意味着,一概人等,甚包括达官显贵、富豪土绅这等特权阶级,也都不可明目张胆地当街打死人命。
只是刑律是这般规定的不假,但是否被严苛地执行,却又是另外一说了,类于方守这等的街头乞丐,乃是人人都厌弃的,基本没人会因死了一个乞丐而大张旗鼓地报官。
不过若遇上了官家执勤的,还是得注意分寸,毕竟人言可畏,这若传到了上面,说不得就被杀鸡儆猴以儆效尤了!
!
“你可有姓名?”
来到了这如穿山甲般蜷缩作一团的小乞丐身边,这大汉蹲下身去,以手探鼻,见还有呼吸,当即摸上了他的头顶百会穴,渡入了一丝真气。
神奇的是,就在这人将手放在自己头顶的一刹,方守只感觉有一股暖流,从自己的头顶处一路延伸,流经了四肢百骸,就仿佛浸泡在暖人的温泉池子里,浑身上下都暖洋洋的,有种说不出的舒爽,而与此同时,其身上的伤势,竟也觉不那么痛了!
这大汉一出手,就好比灵丹妙药,令方守伤势瞬间好转,精神头也恢复了大半,当下,他便睁开了眼皮,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男子,有些自卑地答道:“我.....我叫阿丑。”
“哦?没正经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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