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r50
求而不得,爱而无应。
这样的绝望之下,如果可以放弃该多好?
他对白月笙执着了太久,久到该让他记忆混乱,让他忘记很多事。
他的确也忘记了,可夜深人静,独自枯坐,细细品味后才悲哀地发现,忘记的都是不好的,留下的全是珍贵的。
他永远忘不掉第一次见到白月笙,忘不掉他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第一个微笑、第一次拥抱以及那意乱情迷下的第一夜。
记忆里的白月笙美好到足以颠覆他整个人生,填满所有世界,遍布各处,似是连一个每一寸血肉里都沾上了他的名字。
执念入骨,不要说剥离了,连碰一下都惊惧到似乎要失去一切。
在能够冷静下来的时候,裘长风其实也不明白。
为什么会这样呢?就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等他,活着就是为了爱他,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将他留在身边。
所以当面临可能失去的时候,他才会绝望到仿佛眼前一片漆黑——再也没有光亮的世界,让他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真的疯了吧,裘长风这样质问自己。
可是挣脱不出。
白月笙到底是心疼他的,裘长风这混蛋做了无数让他不能原谅的事,可人的记忆有时候就是这样可笑。
恨一个人的时候,你会记得他隐瞒你、阻碍你、囚禁你、侮辱你,并且将这些情绪刻到了血液中,只要流淌就是汹涌澎拜的大海汪洋。
但当你心疼一个人的时候,他对你的好,为你做的事,那些痴心痴肺的付出,那些不顾一切的疯狂,那份连自我都失去了的执着,又会充斥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散之不尽,像一片清澈的天空,时刻罩在了心脏上方。
即便没有任务要求,白月笙也不会希望裘长风死掉。
追根到底,他当初的“见死不救”
已经是自己埋下的因,裘长风给了他果,他不愿意接受,却也无法抹灭事情的根源来由。
“我是喜欢你的。”
白月笙温声对裘长风说。
只是这么一句话,裘长风变猛地松开他,与他对视的眸子里全是不可置信。
两人相识近千年,白月笙从未在清醒的状态下对裘长风说过一句喜欢。
也难怪裘长风会这样惊讶了。
白月笙抬手,捧着他的脸,认真看他:“不信吗?”
裘长风眉心皱了皱,薄唇微张:“不信。”
白月笙笑了笑,额头抵着他的额头,轻声道:“你以为我不喜欢你的话,会和你做那么多胡来的事?你以为我不喜欢你的话,你囚禁我二十年,我会不杀了你?你以为我不喜欢你的话,最后那四百年你留得住我?”
裘长风暗色的眸子里逐渐聚积了光彩,如同死灰之中燃起了星芒,逐渐涌现,让灰色的世界挂起了耀眼的彩虹。
“阿笙……”
他薄唇轻颤着唤他。
白月笙眸子微垂,在他唇上碰了碰:“别做傻事,裘长风,我爱你。”
裘长风在短暂的怔愣之后,忽地用力,将他压在了身下。
白月笙摔倒了皑皑白雪上,头发散着,漂亮的眸子中带着轻扬的笑意,嘴角轻扬着,似乎在诉说着无边的爱意。
裘长风体会到了心脏的急速震颤,他忽然觉得,哪怕这是谎言,是骗局,是一场戏弄,他也无怨无悔。
握紧他的手腕,裘长风低头,虔诚却又粗鲁地吻上了他。
白月笙被他吻得气喘吁吁,总算在空隙中低语了一句:“去……嗯……去屋里……”
裘长风将他打横抱起,瞬移回到了温暖的寝殿中,在几乎没有任何前戏的情况下便进入了他。
在这片浩瀚无际的大地上,一直流传有关圣者的传说。这里种族林立,强者一念之间乱天动地,一怒之间流血漂橹。群雄并起,诸王争霸,且看一个巫族少年从大荒走出,书写...
本部书厚积薄发,越是向后的章节越是精彩,亦越显笔者功力!作品采用复古派结合现代的表达方式,叙述了主人公顾子瑶从少年步入道界,直至渡劫期,经历的一系列世间万象修真历程及世事无常。在感官及内心活动中浓墨重彩的描绘了一段饱经历练坎坷,史诗般的修真史...
回到都市的楚辞本欲平凡度日,谁知却遭遇未婚妻的逼婚。楚辞满脸懵逼,望着天仙般的未婚妻,无奈的说道我知道我长的帅,但我真不靠脸吃饭,你换个靠脸吃饭的祸害成吗?形形色色的美女不断涌入楚辞的生活,使得楚辞平静的生活彻底被打破,他的身份也开始慢慢显露...
富二代,高富帅,变态特种兵,被甩了,很伤心。出国留学,意外爆红网络。星探来找,签合约,练习出道。然后赢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一切看似意外,其实早已命中注定分享书籍韩流明星作者留口东坡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韩流明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文化是什么,是一个民族传承的依靠,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的血脉。生逢乱世,异族入侵,且看大明最后一个进士如果力挽狂澜,拯救最后的汉人传承。...
那一年李自成得意洋洋,直捣黄龙那一年多尔衮蓄势待发,跃马中原那一年明朝的官员糊里糊涂,不知前途那一年历史的长河多了一个卑微的生命不甘当奴才的人们,发出了怒吼驱逐鞑虏,恢复中华!...